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招生考试院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浙江自考网

自考热线:1665716911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丹山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3-07-04   【

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8-29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3年7月3日8:30-7月5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至2023年7月7日16:30前完成考试报考

(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

1.续考生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须登录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证件照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

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23年7月3日8:30-7月5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照片审核通过至2023年7月7日16:30前完成报考

2.其他续考生,直接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3年7月3日8:30-7月7日16:30前完成报考

二、流程

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考生报名指南》、《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续考生报名指南》。

三、相关提醒

1.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其他部分停考专业或已变更主考院校专业的报考条件请关注报考简章。

2.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注册时,“手机”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的手机号,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时,(1)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手机”一栏为“空”或不是惯常使用的手机号,须自行补填或修改;(2)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身份证号”一栏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按《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续考生报名指南》中的流程进行申请更正。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3.照片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指南。

4.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定海区:定海城东街道颐景园路101号考试中心406室,0580-8171729

普陀区:普陀东港金城街90号考试中心305室,0580-3028068

岱山县:岱山县高亭镇育才路63号3号楼304室,0580-4475679

嵊泗县: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65号东方海景城506室,0580-5082250

5. 网上报名考试费用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每人每课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浙价费〔2006〕137号)。





浙江自考网课程中心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浙江自考便捷服务

浙江自考网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