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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申请程序及要求

1、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与课程成绩信息核对。个人与课程成绩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2、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3、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4、毕业申请登记完成的考生,准备好毕业申请所需材料,按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在其网站公告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提交。
5、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及相应要求完成各相应事项,逾期不能办理。

点击查看:浙江自考毕业申请网上操作指南>>

浙江自考毕业申请联系方式

设区市

网站地址

联系电话

杭州

https://ksy.hzedu.gov.cn/  (自学考试)

0571-85866663

宁波

http://nbeea.nbedu.net.cn/  (自学考试)

0574-87732721

温州

http://www.wzksy.cn  (自学考试)

0577-88638063

嘉兴

http://jxksy.zjjxedu.gov.cn/  (自学考试)

0573-82087270

湖州

http://hzjyks.zjer.cn/  (自学考试)

0572-2056843

绍兴

http://www.sxszsks.cn/  (自学考试)

0575-85119802

金华

http://jyj.jinhua.gov.cn/  (教育考试)

0579-82469621

衢州

http://jyj.qz.gov.cn/  (自考)

0570-3089342

舟山

http://zsjy.zhoushan.gov.cn/  (招生考试)

0580-2049952

台州

http://jyj.zjtz.gov.cn/  (招生考试)

0576-88582070

丽水

http://jyj.lishui.gov.cn/  (公告公示)

0578-2113661

浙江自考毕业申报时间

上半年毕业申请登记时间为5月31日8:30-6月4日16:30,逾期无法登记。

上半年补录成绩申请时间为5月31日8:30-6月3日16:30,逾期无法提交。

下半年毕业申请登记时间为11月30日8:30-12月4日16:30,逾期无法登记。

下半年补录成绩申请时间为11月30日8:30-12月3日16:30,逾期无法提交。

毕业申请现场提交时间:毕业申请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在其网站公告,逾期不能办理。

浙江自考毕业申请材料

考生完成毕业申请登记后,按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在其网站公告的时间内,到相应的教育考试机构提交材料。
1.申请专科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使用过曾用名或变更过姓名或变更过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合格成绩打印件;申请补录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供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审批表原件或转考审批表原件;
(3)用于顶替课程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笔试合格证或合格成绩通知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原件;
(4)用于顶替课程的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原件。
2.申请专科起点本科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使用过曾用名或变更过姓名或变更过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002年及之后毕业)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2001年及之前毕业)或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国外或港澳台获得的学历学位);
(3)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4)合格成绩打印件;申请补录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供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审批表原件或转考审批表原件;
(5)用于顶替课程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笔试合格证或合格成绩通知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用于顶替课程的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原件。
3.申请高中起点本科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使用过曾用名或变更过姓名或变更过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合格成绩打印件;申请补录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供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审批表原件或转考审批表原件;
(3)用于顶替课程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笔试合格证或合格成绩通知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原件;
(4)用于顶替课程的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原件。

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课程免考、转考、替换符合规定;
(五)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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