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招生考试院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浙江自考网

自考热线:1665716911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浙江自考转考条件

一、由外省转入我省时,须在我省取得1门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考生未取得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不得申请办理转入手续;我省各专业中未开设的课程不予转入。

二、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五、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六、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一年两次机会。 申请办理时间:2月21日-28(29)日、8月21日-8月31日。逾期不能办理。

一、转出考籍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转出申请。考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并在每年2月下旬或8月下旬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教育厅”,再点击“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按要求进行在线申请,或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www.zjzs.net),点击“最多跑一次”图标,在公共服务事项内选择“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申请”栏目,按要求提出申请。

2.省教育考试院在3月1日、9月1日后提取、审核考生转考登记申请信息数据,将符合转考条件的考生转考信息导入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管理平台,并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

3.省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管理平台,下载由我省转入该省(市、区)的考生转考信息。

4.视转入省省级自考机构规定,考生自主确定是否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打印转考介绍信(也可在当地自考机构直接开具转考介绍信)。

二、由外省转入考籍程序

1.考生在原报考省办理省际转考手续。

2.原考籍所在省审核考生转考登记申请,将符合转考条件的考生转考信息导入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管理平台。

3.省教育考试院接收、审核外省转入考生数据信息。

4.将符合转考条件的考生课程合格成绩并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自考成绩总库,供考生查询。

  

浙江自考便捷服务

浙江自考网微信交流群